顯微硬度計對樣品有以下幾方面要求:
樣品尺寸
一般情況下,樣品的厚度應不小于壓痕深度的 10 倍,以保證在測量過程中樣品能夠提供足夠的支撐,避免因樣品過薄而產生變形或穿透,影響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對于常見的顯微硬度測量,樣品厚度通常在 0.5 - 10 毫米之間較為合適。
樣品的平面尺寸需足夠大,以確保壓頭能夠在樣品表面合適的位置進行測量,且相鄰壓痕之間以及壓痕與樣品邊緣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一般不小于壓痕對角線長度的 2.5 倍,防止壓痕之間相互影響以及避免壓痕靠近樣品邊緣導致應力集中而影響測量結果。通常,樣品的平面尺寸不小于 10 毫米 ×10 毫米。
樣品表面質量
樣品的均勻性
樣品的穩定性
此外,對于一些特殊類型的樣品,如涂層、薄膜等,還需要根據其特點采用相應的測量方法和樣品制備技術,以滿足顯微硬度計的測量要求。例如,測量涂層硬度時,要確保涂層與基體結合良好,且涂層厚度滿足測量要求,同時要考慮基體對涂層硬度測量的影響。